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火爆小说的16个传播点

经验 5个月前 (05-10) 浏览 145



“朋友们,一个大婶的诞生史,必然是一群扑街哥的悲催史。据2010年底起点收藏榜数据,总书量486486,其中签约作品5500,签约比率为11.3‰,这些签约作品中收藏过15000以上的有1068部。也就是说,收藏过15000的书占总量约千分之二。”

据起点作家统计,各类书的收订比如下:

(1)都市类:都市异能约10:1,都市官场约7:1,都市暧昧约10:1

(2)历史类:明清穿约10:1,三国穿约20:1,其他朝代穿文收订更低,大婶外的芸芸众生基本可以一边挥泪一边码字,如果哪个勇敢的仁兄偏向虎山行,可以好好琢磨下月关大婶的那本《大争之世》是如何扑啊扑的。

(3)仙侠类:约20:1,这是个日薄西山的类别,想要锻炼心肌的众生们可以勇敢地挑战。

(4)玄幻类:基本上来说,众生选择了这个类别,和你的书划等号的就一个“死”,和写手划等号的就两个字“扑街”。这是大婶们的领域,大婶之下皆为蝼蚁。

(5)其他类比较小众,再次不提供数据。

所以,15000收藏的概念是什么呢?最好的也就是1500均订,多少钱自己计算吧。郑重提醒,均订过1500的前面还要加上千分之二概率,这就是能挣到填饱肚子钱的写手数量。

请不要盲目迷信勤奋二字,写网络小说绝对不仅仅是一件体力活,他更是一件脑力活。

不要期望每天摧残键盘八个小时以上,第二天早晨起床你就是大婶。这是神话。

如果你只晓得勤奋,那么很好,看看上面的数据,对于众生来说,你最终的归宿很可能是一条又湿又窄的路走到黑。

朋友们,请相信,埋头码字是写网文的必要条件,但成婶之路的先决条件是策划。

好比,策划是直升机,勤奋是燃料。

01

主角在前三章必须体现出具备他人所没有的优势

专业人士会告诉你,这就是传说中的金手指。

读者是浮躁的,也是专制的,他们不会等待你写个十万八千字,还不晓得主角有没有本钱去大发王霸气。

网文如满天繁星,读者需要你让他一见钟情,否则,读者就去那些表面看起来亮闪闪的星星了,虽然很可能拿颗星星其实没有你这颗星星大,但是你不够暴露,藏得太深,离读者太远。

02

主角出场时的身份背景必须是能够引起读者同情的

80后、90后就是一代倒霉蛋。

公费上学,分配就业,全没赶上,花巨资,浪费美好光阴,死掉亿万脑细胞。

好容易读出个文凭来,直接进入社会,和民工兄弟抢饭碗。

微不足道的工资,在巍峨高大的房价面前,简直是沧海一粟。

所以,他们不希望主角出场就是诞生于牛A和牛C之间,这样会影响他们的代入感,没有代入感就没有吸引力。如果你不相信我说的,那么当年的起点主神血红大婶就是最好的证明。

他的《偷天》被批得血淋淋的,惨不忍睹。

所以,你可以看到狗血桥段一幕幕上演,读者依然乐此不疲。私生子、被女人悔婚,天生修炼废材……不一而足,吐啊吐啊,读者就是喜欢。

最后重申,代入感在心理学上叫做“移情”,在人际关系学上叫做“从对方的角度去考虑”。

如果缺乏了代入感,后果会怎么样?想想管理学,何谓管理,你不管读者的感受,读者就不会理你的书。

03

主角必须要有奇遇来增强能力

参考上一条传播点,倒霉的读者喜欢网络小说的主要原因是利用小说来做梦。

读者把自己当成了主角,所以,现实里憋屈,你一定要让他在小说里发达。

于是,戒指满天飞,并且一定要藏个超级BOSS,电脑在不同时空穿来穿去,并且它不需要网线就能上网的,而且它和人脑是结合的,崩溃了,人体的生物电流果然强大,能够随时保证电脑的运行。

04

主角必须要扮猪吃老虎办成别人认为他不可能办成的事情

你一定知道蒋雯丽是怎么考上北影的。

考官出的题目是表演目睹唐山大地震的表现。

很多考生都哭得撕心裂肺,唯独蒋雯丽只是默默垂泪。

这告诉我们什么?做什么很重要,但更重要的是怎么去做!

05

主角的目标是必须达成的,而且最好采取些阴暗邪恶的手段

不晓得你有没有看过《美国偶像第八季》,有个选手叫做Adam lambert,江湖人送外号“美偶一代妖男”,他喜欢涂指甲油、画眼线,他得了亚军,但是冠军的名头还没有他响亮。

从这里可以看出什么?

在传播学的角度来看,常规是不利于传播的。“狗咬人不是新闻,人咬狗一定是新闻”就是最好的明证。

不晓得你还记不记得大学逃课的经历,第一次逃课后很害怕,如果没有被惩罚,你一定会逃第二次课,然后你会体会到一种叫做“兴奋”的快乐情绪。

这说明什么?

人的本性里有种挑战常规、反对权威的东西。这是亚当和夏娃的禁果,你摆出来,不怕读者不上钩。

06

主角的名字或动作或语言必须是容易被读者记住,并且能够当成八卦语录传播的

据说《喜羊羊和灰太狼》的产值超过了20个亿。

我从前很不明白为什么大人、小孩都在看这个动画片,并且茶后饭余总要谈论它。

我忍不住看了两集,愚见,这个动画片最大的传播点有三:1、角色的名字好记。2、狼吃羊是本性,大多数人都会讨厌狼。但动画片把狼给美化了,因为狼是为了老婆才要抓羊的。疼老婆是好事,但是吃羊是坏事,这就有矛盾点了。流行的本质就是要引发口水仗。3、每集的片尾灰太狼都要说:我一定会回来的。传播的一个很重要因素就是重复,提高受众接触宣传的频次。

古龙小说中的楚留香、李寻欢和陆小凤大家都能记住,为什么?

因为楚留香总是在摸鼻子,李寻欢总是在用他那把飞刀雕刻表妹,陆小凤有四道眉毛。

07

必须要有人要么为权、要么为财或为女人站在主角的对立面而被主角狠狠打击

龙套的存在就是为了衬托主角的王八气的。

俗话说,不招人妒是庸才。

主角当然是天才,所以,主角的敌人前仆后继,主角的人格魅力真是差劲啊,人际关系也搞得太恶劣了。

所以,现在很多书三观不正,主角出场就是冷漠地拔刀,然后施展庖丁之术,满篇血肉齐飞,最后留下一个潇洒的背影和一抹邪恶的微笑;又或者激动地拔枪,然后施展嫪毐之术,巫山云雨翻滚,推到、推到,主角口号就是“屌服”,屌下臣服!

友情提示,此条传播点必须结合第四条传播点使用,否则,你会很幸运地享受“臭鸡蛋”浴。

08

必须要有人要么为权、要么为财或为女人站在主角的对立面而被主角狠狠打击

这和第五条传播点是相辅相成的,邪恶是为了方便传播,但一味邪恶就会倒读者胃口了。

仍然以逃课为例:第一次逃课感到害怕,第二次逃课很兴奋,然后你对兴奋上瘾,所以不断逃课,知道你逃课成为一种生活习惯。

盆友们,成了习惯之后会怎样?

你会发现乏善可陈,甚至有些讨厌,所以,大学生最常挂在嘴边的词是郁闷。

所以,你一定要给主角体现善良的机会,死神也需要善良。

有必要的话,看看《基督山伯爵》吧,这本号称欧洲流行小说里程碑式的东东,就是这方面的典范。

09

主角必须救助弱小势力,从而获得其效忠并且这些宣誓效忠的人当中必须要有人背叛,从而让主角依靠才智来清理门户

上面说到主角有太多太多敌人,所以主角也需要马仔。

但如果敌人都是一群冲动的家伙,有勇无谋,这书就一定乏味得很,所以,偶尔要出来那么一个聪明一点的家伙,收买主角身边的马仔。

如此,主角就是智慧与勇武的化身。就像某某品牌服装的口号:人,不只一面。

记住,新鲜感永远是维持传播的核心秘诀,过去那种上一次春晚唱首歌,红遍大江南北二十年的时代已经一去不返了。

现在需要“艳照门”、“厕所门”等等,很多门,越多越好。

10

强者必须要遇到困难,而且只有主角能解决这个困难

这是小婶与大婶的区别的至关重要的一点。

小婶就知道把主角塑造为英雄与侠义的化身,劫富济贫,不论敌人强弱,上来就一通狂殴猛K。

这是非常不合理的。要晓得,主角必须要有一个成长的过程,要是出场就天下无敌,那么,这本书估计十万字就结束了,不上架你写什么网络小说啊?

所以,主角经常也会吃瘪,而且小说越长,主角的敌人就越多,主角吃瘪的机会也就越多。

好好看看那本牛皮吹上天、号称苍穹都被他爆了菊花的神书吧,又见戒指,戒指里头有个很黄、很强大、很暴力的灵魂体,但是,只有弱小的主角能救他。

这个灵魂体就是主角一路通杀的保障。

11

主角在与敌人斗争时不能直来直去,必须要插入许多小阴谋或者香艳桥段高潮,要千呼万唤始出来

大家一定发现过这样一个奇怪的现象,许多作者喜欢描写打斗场面,而且一个章节还不够,两个甚至三个章节全是拳来脚往,斗气横飞。

这样的描写,在读者眼里看来狗屁都不是。这是文字,不是电影,你的打斗描写能够直接在读者脑海形成动作画面吗?读者一般都是大段大段地跳过,直接看打斗结果。

而且这种描写是最难写的,影响写作速度,没有速度如何成婶?

这个结果是高潮,也就是爽点,可能就是一小段的描述。打个猥亵的比方,这和男女之间的事是一样的,前戏比结果重要,而且还要变着花样来。

如果要强化高潮,可以描述很多旁观者对战斗结果的反应,从另一个角度来体现主角的形象。。

在这里说说女人,当然,很多人可能会觉得下面这两条有些太主观,在此需要强调下,如果你是开第一本书的作者,最好能够遵循这两条去做,能够迅速提高你的成婶几率。

12

一定要有许多女人和主角上过床

当然,不要因为这条传播点,就写白痴文和H文。

绝对不要写,主角一出,女人全都脱光光,哭着喊着往主角怀里扑,要是这样写,你的书也会扑啊扑。

主角和女人上床必须要体现出动机,一定是为了某个目的,钱?权?势?色?总要有一条。其中色是最不重要的,否则主角就可以出国了。(法国的某父子,很有名的作家,写过《基督山伯爵》和《茶花女》)

请务必记住,猎艳永远是人类最原始的本能之一。

读者当然也不例外。

补充:如果你能将男女写得十分暧昧,暧昧到让读者忍不住擦拭那把可爱的小手枪,那么,你不需要描写上床桥段。因为,有这水平你已经是婶了,写神马都是浮云,美啊。

13

女一号与主角的感情路必须是曲折的,并且最好是女一号被主角伤透了心远走天涯,而主角突然醒悟回头想要弥补时却发现女一号已经不知所踪

什么是爱好、嗜好?人们对某种东西抱着一种变态的迷恋是为什么?

心理学是这样解释的:不完全满足。

每个读者的内心都有另外一个自我,追求完美。当你能够吸引到读者,并且给其带来满足时,一定记住,不能完全满足读者的yy需求,否则,很难成婶。

每次满足之后,必定要给读者一些遗憾。

就好比高潮之后,总是无限的失落、空虚。

然后人们才会不断追求高潮。一旦只有高潮,就像山珍海味,天天吃,也会腻味的。

看看《泰坦尼克》,看看《寻秦记》。

14

主角每一次华丽出场的初期都是不被他人看好的,然后却总是出人意料地一鸣惊人

打个比方,大家出看美女,有两种选择:a、出来一个裸女。b、上一场的那个美女马上要出来了,前面挂着个纱幔,灯光从后面打出来,把美女的s型身材印在纱幔上。美女在纱幔后面跳钢管舞,跳半个小时,她出来了,还穿着比基尼。你会觉得a还是b比较让你一柱擎天?

15

主角必须是全能冠军,阴谋阳谋都玩得好,功夫也要一流,官场商场情场都要吃香。这一条必须要参考前面的传播点,主角是必须要吃瘪的,否则就好像看到一个人,身高是八尺,腰围也是八尺,这还能叫人吗?

小说也是一样,文似看山不喜平嘛。

但是,主角吃瘪是为了让读者认为主角要杯具了,然后出人意料地,主角还有后手。

总之,主角要很牛、很叉、很黄、很暴力,但是,一定要扮猪吃老虎,然读者经过郁闷到吐血之后,突然一个电击下去,哇,豁然开朗,心胸开阔,烦闷感尽去。

16

主角的能力、社会地位和势力扩张,应该怎么推进?作者应该怎么去构思?后面四个传播点是最重点,每个开头我都发个问题出来,希望大家能一起探讨交流。当然,我已经准备了我的答案了,免得大家说鄙人空手套白狼

在这里说说女人,当然,很多人可能会觉得下面这两条有些太主观,在此需要强调下,如果你是开第一本书的作者,最好能够遵循这两条去做,能够迅速提高你的成婶几率。

最近工作比较忙,正在筹备一个大型推广活动,无暇更新传播点,聊以以前读《基督山伯爵》时的一些想法为各位盆友们解解渴。

以法国里程碑式的畅销小说《基督山伯爵》的构思为例子,来佐证以上传播点:

主线:唐代斯伪装成基督山伯爵、银行家复仇

主要冲突:唐代斯未婚妻被他人抢夺,唐代斯被冤枉关入死监,老父惨死,幸福家庭支离破碎。

矛盾1:因爱结仇,情敌是未婚妻表哥弗南,此人后成为了一位伯爵、议员。

矛盾2:因权结仇,唐代斯即将荣升大副,同事唐格拉斯嫉妒,此人后成了银行家。

矛盾3:代理检察官维尔福为保护父亲而与唐代斯结仇,此人后成为巴黎法院检察官。

引发情节:送信任务。

金手指:在监狱中遇见法利亚神父,此神父知识渊博且富可敌国,从而为主角成长为绅士、贵族提供合理条件(有知识、有财富)。

报恩:为了让读者不至于认为主角是个冷血杀手,在唐代斯复仇之前,作者先安排了主角去报恩。唐代斯曾经作为船员时服务的老板即将破产自杀,这位老板在唐代斯惹上官司时,为他四处奔波伸冤,在他进监狱后,照顾过他那年迈的父亲。唐代斯不但帮恩人偿还了债务,还给了恩人女儿一笔嫁妆,并送了恩人一艘新船。

复仇1:先以报纸制造舆论,揭露弗南在希腊勾结土耳其人杀害总督谋财的犯罪行径,导致弗南遭遇议员质问。后在法院以总督女儿指正弗南,致使弗南身败名裂。弗南妻子,也就是唐代斯曾经的未婚妻隐居乡野。弗南的儿子,从其母处获知当年的恩怨,放弃了与唐代斯的决斗,并与唐代斯和解。至此,弗南家庭破碎。

复仇2:唐代斯先向唐格拉斯证明自己是个大富翁,远比银行家唐格拉斯要富有的富翁。然后诱惑唐格拉斯购入一笔债券,赔得血本无亏,为避免银行破产倒闭,唐格拉斯结实了一位“意大利亲王”,欲利用女儿与亲王的婚姻来挽救银行。这位亲王是一位逃犯,是唐代斯安排的。在婚礼上,唐代斯经过巧妙安排,宪兵抓走了冒称亲王实为逃犯的家伙,使唐格拉斯出了大丑。无奈之下,唐格拉斯窃取了济贫机构500万法郎巨款,在逃亡途中被一位意大利强盗抓获。这位强盗是唐代斯的朋友,强盗以10万法郎一顿饭的价格榨干了唐格拉斯口袋里所有的钱。最后,面对身无分文的唐格拉斯,唐代斯揭开了自己的身份。唐格拉斯饱受惊吓和折磨,头发全白了,唐代斯给了他5万法郎自谋生路。

复仇3:维尔福曾与唐格拉斯的妻子偷情,生下一个小孩,当年维尔福企图杀死这个私生子,将其活埋在花园,这个小孩却被人所救。唐代斯先是买下了这座维尔福和唐格拉斯夫人偷情的庄园,并利用一次马车事故将维尔福和唐格拉斯夫人诱入庄园,并暗示两人他们曾经的罪恶勾当已经曝光。在那位冒充亲王的逃犯的审理现场,这位逃犯向众人表露了自己的身份,他就是当年那位差点丧命的私生子。维尔福身败名裂。由于得知维尔福夫人企图让自己的儿子独占家产,唐代斯假装无意识地向维尔福夫人透露了一个毒药配方。夫人用这个配方毒杀了维尔福前岳母、仆人。因为唐代斯恩人的儿子与维尔福女儿相恋,所以,唐代斯救下了中毒的维尔福小姐。这位小姐作证指控维尔福夫人的犯罪行径。夫人畏罪自杀,并在死前毒杀了儿子。在连番打击下,维尔福疯了。

爽点:不同的仇人复仇手段便不同,并且仇人同样家破人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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